新政策引领下的证券市场新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1. 全面注册制改革深化 注册制试点扩展至主板市场,发行上市流程进一步简化,信息披露核心地位强化。审核重心转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,交易所承担主体责任,证监
证券市场做市商制度的优化方向
作为现代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核心供给者,做市商制度通过双向报价机制有效缓解市场波动、提升价格发现效率。本文从制度现状、国际比较、现存挑战三个维度展开分析,提出系统性优化路径,并辅以市场数据实证支持。
一、全球做市商制度发展现状对比
成熟资本市场已构建多层次做市体系,我国则处于由特许授权制向竞争性做市转型的关键阶段。核心差异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结构与激励约束机制:
| 市场类型 | 主要模式 | 做市商准入 | 流动性覆盖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纳斯达克 | 多元竞争型 | 注册制(500+家) | 92.7% |
| 伦敦交易所 | 混合做市制 | 分级牌照 | 88.3% |
| 中国科创板 | 特许授权型 | 证监会审批 | 76.5% |
| 新三板 | 混合做市制 | 备案管理 | 68.2% |
注:流动性覆盖率=存在连续报价的证券数量/市场总证券数量(2023年Q2数据)
二、我国做市商制度现存痛点分析
当前制度运行面临三大结构性矛盾:
1. 流动性供给不均衡:头部券商占据85%做市份额,区域性股权市场覆盖度不足40%;
2. 定价效率待提升:科创板做市标的买卖价差中位数达0.83%,高于纳斯达克的0.19%;
3. 风险对冲工具缺失:境内做市商仅能使用股指期货对冲60%风险敞口,远低于国际市场的92%。
三、制度优化的核心突破方向
(一)准入机制市场化改革
建立多层次做市商体系,对优质私募、外资机构开放做市资质申请。建议实施分类准入标准:
| 机构类型 | 最低净资本要求 | 报价连续性标准 | 做市证券范围 |
|---|---|---|---|
| 综合做市商 | 50亿元 | 99%交易时段 | 全品类 |
| 专业做市商 | 10亿元 | 95%交易时段 | 某类细分品种 |
| 区域做市商 | 3亿元 | 90%交易时段 | 区域性股权产品 |
(二)激励机制动态优化
推行做市业务评价体系,将报价质量、价格改善率等指标与手续费减免直接挂钩:
• 价格改善率≥15%时,交易经手费减免50%;
• 连续报价率≥98%时,结算备付金比例下调30%;
• 月度考核前10%机构获得额度内融券优先权。
(三)做市品种多层次拓展
重点发展新型资产做市能力:
- 债券市场:做市商应覆盖80%以上高评级信用债
- 衍生品市场:推动期权做市商参与科创板ETF期权
- 跨境产品:试点QDLP机构参与境外ETF做市
四、风险管理体系升级路径
防范做市业务系统性风险需构建以下机制:
1. 实时监控体系:建立做市商头寸集中度预警阈值(单品种持仓≤净资本20%);
2. 压力测试机制:模拟极端行情下做市商的资本充足率变化;
3. 对冲工具创新:推出个股期货、信用违约互换(CDS)等专属风险管理工具。
五、国际经验本土化实践
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补充流动性供给(SLP)计划值得借鉴:允许高频交易商经审核后承担部分做市功能,当市场深度下降30%时自动触发报价义务。我国可先在科创板试点弹性做市商制度:
| 市场状态 | 做市商数量要求 | 最低报价量 | 最大买卖价差 |
|---|---|---|---|
| 平稳状态 | ≥3家 | 5万股 | 1.5% |
| 波动状态 | ≥5家 | 10万股 | 1.0% |
| 极端波动 | ≥8家 | 20万股 | 0.5% |
结语
做市商制度优化需把握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三大核心方向,通过准入扩容、激励相容、风控升级实现制度效能跃迁。未来应着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做市体系,为全面注册制改革提供流动性保障。
标签:做市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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